【1990年12月全国人大委员会颁布了哪项文件】在1990年12月,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(简称“全国人大常委会”)通过并颁布了一项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法律文件。该文件对当时的社会经济发展和法治建设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。
以下是关于该文件的详细总结:
一、文件名称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》
二、颁布时间
1990年12月
三、文件背景
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,城市基层管理机构的设立和职能划分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。为规范城市居民委员会的组织结构、职责权限及运作机制,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0年12月正式颁布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》,旨在推动城市基层民主自治制度的建立与完善。
四、主要内容
该法律主要规定了以下
| 项目 | 内容概要 |
| 组织结构 | 明确了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条件、组成人员及任期 |
| 职责范围 | 规定了居委会在社区管理、公共服务、治安维护等方面的具体职责 |
| 权利义务 | 确立了居民委员会在基层治理中的权利与义务 |
| 与政府关系 | 强调居委会是居民自我管理、自我教育、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,接受街道办事处指导 |
| 实施保障 | 提出了对居委会工作的支持和保障措施 |
五、历史意义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》的颁布,标志着我国城市基层自治制度进入了一个规范化、法制化的阶段。它不仅为城市居民提供了参与社区事务的法律依据,也为构建和谐社会打下了坚实的制度基础。
六、总结
1990年12月,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》,是我国城市基层治理的重要里程碑。该法律的出台,体现了国家对基层民主建设的高度重视,也为今后的城市治理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。
表格总结:
| 项目 | 内容 |
| 文件名称 |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》 |
| 颁布时间 | 1990年12月 |
| 主要内容 | 组织结构、职责范围、权利义务、与政府关系、实施保障 |
| 历史意义 | 推动城市基层自治制度规范化、法治化 |
如需进一步了解该法律的具体条款或实施情况,可查阅相关法律文献或官方发布资料。


